各有关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2021年8月份下发的整改意见通知书,计划4月初组织开展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评范围
2021年度科技重大专项中期评估结论为专家建议“暂缓支持”,按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后报告整改情况的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复评内容
复评内容主要包括2021年专家评估意见中所涉问题整改情况、项目年度实施进展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复评方式
复评工作由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牵头组织,重大专项处参与,委托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分领域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评。
复评工作采用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现场考察及专家质询、专家组合议环节。
四、复评材料
项目复评材料由“专项整改材料”和2021年度中期评估材料两大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括针对2021年度中期评估专家意见中所涉问题专项整改情况;项目阶段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金到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下一步实施项目的计划和保障措施;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长沙市科技项目经费决算表和支出明细表(附件2、3);
4、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表(从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
5、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1)中期评估专家意见中所涉问题专项整改情况佐证材料;
(2)技术方面:包括专项实施过程中取得的,能够证明项目阶段任务完成情况的技术资料、知识产权证明、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
(3)财务方面:年度财务报表,专项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如销售或服务合同、发票等),自筹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财政资金支出凭证(含专项资金支出财务明细账,专项资金单笔支出1万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现的销售收入、税收、利润,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的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要求审计报告如实反映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对财政资金使用是否合理规范进行说明,要求审计报告规范,审计意见明确。专项审计报告需贴防伪标识。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佐证材料。
以上复评材料用A4纸胶装成册(一式六份,其中一份提交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其余五份项目承担单位留存,用于评审当天专家审阅),封面请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材料提交时间、地址及咨询电话
1、时间:本次项目复评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5日;
2、地址:长沙高新区麓谷麓景路2号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优楼101室;
3、咨询电话:82849116,82842007。
六、其他
复评结论分为通过与不通过两种。复评结果将作为项目是否进行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各重大专项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严格按照时间和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好复评材料,并按要求做好现场复评准备工作。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复评名单
2.长沙市科技项目经费决算表
3.支出明细表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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