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工程机械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中长期行动计划(2019-20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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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3-0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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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为把长沙市工程机械产业集群培育成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关于培育工程机械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中长期行动计划(2019-2030 年)
【概要描述】为把长沙市工程机械产业集群培育成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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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政办函〔2019〕50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培育工程机械先进制造业集群
中长期行动计划(2019—2030年)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长沙市培育工程机械先进制造业集群中长期行动计划 (2019—203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 照执行。
长沙市培育工程机械先进制造业集群中长期行动计划(2019—2030年)
为把长沙市工程机械产业集群培育成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制造强国和制造强省 战略;全面提升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资源配置效率和要素保障水 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 工程机械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球工程机械领 域的科技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合作交流目的地。
二、 基本原则
(一) 坚持统筹规划、集聚发展。发挥政府及第三方促进机构 的统筹引领作用,加强顶层规划,实现全市一盘棋推进集群建设; 加速产业横向集聚和垂直整合,培育引进一批领军主机企业和知 名配套厂家,扶持主配套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二) 坚持龙头带动、协同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对产业集群建 设的“领头羊"作用,建立政、产、学、研、金、介、用相结合的 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完善主机与关键零部件协同研发与制造体系, 提升主配协同效率,增强集群竞争力。
(三) 坚持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的集聚
优势和人才吸引力优势,以创建工程机械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抓手, 创新校企合作机制,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引进培育技术创新人 才,形成有力的人才支撑体系。
(四)坚持平台支撑、开放发展。发挥第三方促进机构的引领 作用,规划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坚持“引进来"和“走岀去” 相结合,开放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资源,加快建立合作共赢、 优势互补的开放型平台体系。
三、工作目标
实施“三步走"战略,打造工程机械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第一步,到2021年,工程机械产业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 规模总量全国第一,作为全国领先工程机械产业集群的基础更加 坚实。年出口额同比增长20%以上,引进和培育50家优秀配套企 业,本地配套率明显提升。打造4个以上合作交流、检验检测等公 共服务平台,工程机械产业专业人才达8万人,高技能人才超1.5 万人。在攻克产业及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急需解决的高端液压件、智 能关键元器件、川藏铁路超级地下工程施工智能成套装备等“卡脖 子“瓶颈技术及产品上取得质和量的突破,提髙关键零部件国产化 水平。集群规模大、创新能力强、高端要素集聚效应强、国际化程 度高、治理水平先进等优势得到进一步放大,基本形成区域协调、 分工协作、产业协同的发展格局。
第二步,到2025年,成为国际先进的工程机械产业集群。产 业集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短板基本补齐,产业智能化、绿色
化、服务化和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国际先进的工程机械产 业高地。
第三步,到2030年,成为国际领先的工程机械产业集群。集 群规模领先全球,成为全球工程机械领域科技创新策源地,高端制 造集聚地,合作交流目的地。
四、工作任务
(一) 实施协同创新工程。发挥第三方促进机构的统筹协调作 用,突出中联重科、三一集团、山河智能、铁建重工等企业的核心 主体作用,整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高校 及主配套企业力量,开展工程机械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工作,聚焦 解决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基础零部件问题。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 略联盟,加强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整合优势创新资源,实现高效协 同创新。
(二) 实施平台建设工程。依托园区载体,突出相关企业和专业 机构的作用,聚焦集群企业对检验检测、交流展示等的共性需求,整 合资源供给,建立完善工程机械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持续建设以长沙 国际工程机械展为代表的展示交流合作平台、打造工程机械海外公 共服务平台,为集群提供公共服务,实现集群共享发展。
(三) 实施人才引培工程。依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南大 学、湖南大学、三一工学院等院校资源,通过搭建工程机械教育联 盟、创建工程机械产业学院、拓展产学研基地、做好人才优先发展 战略布局等专项活动,扎实推进人才培育工作;落实人才引进相关 政策,大力引进集群所需人才。建立和完善总量稳步增长、素质大 幅提升、结构趋于合理、效能明显提高、人文环境逐步优化的人才 支撑体系。
(四) 实施主配协同工程。以加强工程机械产业主配套企业的 协作能力为目的,政府、第三方促进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主机厂 和配套企业五方联动,共同开展研发管理升级、供应链管理升级和 配套企业基础管理升级等活动,培育壮大一批配套企业,提升主配 协同水平,全面增强长沙工程机械产业核心竞争力。
(五) 实施智能制造工程。依托长沙智能制造研究总院等机构, 建设智能制造专业服务资源池,培育若干解决方案供应商,全面开 展智能制造咨询诊断;开展首席信息官、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相 关培训;依托长沙工业云等工业互联网平台,着力推动生产过程智 能化和产品智能化,形成独具长沙特色的可推广、可复制的工程机 械智能制造发展新模式。
(六) 实施标准化提升和知识产权保护工程。依托集群骨干企 业,探索实施标准领航行动、公共服务健全行动及中国标准“走出 去"行动,以产业集群为纽带提出国际标准提案,显著提升国际标 准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快知识产权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建 立健全知识产权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机制和大、快、严、同知识 产权保护机制,围绕工程机械产业前沿、关键技术开展专利布局, 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培育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七) 实施产融合作工程。大力培育集群上市后备企业,支持企
业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依托长沙银行、三湘 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不同 阶段的融资需求,建立“贷、担、风、补、桥、投”结合的投融资 产品体系,促进产业集群的升级提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和效率,实现产业与金融的转型提质、高效融合、协调发展。
(八)实施抱团出海工程。鼓励企业抱团开拓海外市场,支持 举办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境外展,支持以第三方促进机构名义组 织本地工程机械企业组团参与境内外各类知名展会。支持中联重 科、三一重工、山河智能、铁建重工等龙头企业合作整合海外供应 链,组建海外产业园。支持走出去的企业联合建立海外协同备件库 及公共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政府 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 政府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市会展办等市直相关部门、区县 (市)人民政府以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参与的长沙市工程机械先进制 造业产业集群建设协调机制,全面统筹集群发展相关工作。具体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相关工作。
(二) 发挥机构作用。发挥第三方促进机构的“粘合剂"作用, 协助政府及时了解集群发展动态和行业共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组织集群成员,研究制定技术发展路线图,联合开展重大项目攻
关;提供产业发展、市场开拓、人才引培等咨询和培训服务;通过 联合参展、对外考察等形式,代表集群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建立行 业自律性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
(三) 设立发展基金。以财政资金引导,鼓励各园区、社会资 本共同设立工程机械产业发展基金,用于促进集群内企业协同发 展,促进工程机械产业集群建设。
(四) 强化资金支持。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工程机械 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八大工程建设,按 照同类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连续三年(2019—2021年)每 年支出不低于1亿元,支持内容如下:
1. 对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招标的中标项目,按照所获中央财 政资金给予1: 1的比例配套。
2. 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3. 对集群内新引进培育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 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按《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 干措施》第1条执行,分别给予2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 补贴,同时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区 域同期市场均价给予全额购房补贴。
4. 支持拓展产学研基地建设,按基地建设费用的30%给予补 贴,每个基地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 对集群内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采购工业软件和智能装备进行 智能化技术改造且有明显质效提升的,按《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智能 化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第二部分第(三)条执行,即按工业软件和 智能装备采购价格的30%给予采购企业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 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6. 对集群内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200万元的配 套支持。
7. 支持集群提升标准话语权、申报优质专利:
(1) 对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 分别给予10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对引进并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国家和行业标委会 秘书处的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承担 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家和行业标委会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 位按照相应奖项的50%执行。
(3)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单位每项奖励100万元,对获得中 国专利银奖的单位每项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单 位每项奖励20万元。
8. 支持每两年举办一次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将展会列入长 沙市重大会展项目培育计划,根据展会发展情况,单列项目支持金 额,积极推动展会品牌化、市场化、国际化。
9. 支持集群内企业抱团出海:
(1)支持举办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境外展;鼓励以第三方促进 机构名义组织本地工程机械企业参与境内外各类知名展会。每年 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鼓励集群企业通过联合建设经贸合作园区、构建海外营销网 络、建立国际产能合作联盟等形式开展合作。支持集群建立海外协同 备件库、公共物流平台、公共人力平台和公共金融平台,对每个项目 补贴建设费用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10.支持集群内企业开展管理升级等系列活动,单个活动支持 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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